一、基本概況
長春市生態環境局榆樹市分局成立于1985年,現有在職職工119人,其中黨組成員3人,中層干部5人。局機關內設行政科室3個:即辦公室、項目審批科、人秘科;下設兩個直屬事業單位:即榆樹市生態環境保護綜合行政執法大隊和榆樹市生態環境監測站。
二、工作職能
1.貫徹執行國家、省、長春市環境保護的方針、政策、法律、法規,依法對轄區內的生態環境工作進行統一的監督管理。組織對本地區重大經濟和技術政策、發展規劃以及重大經濟開發計劃進行環境影響評價;擬訂全市環境保護規劃,參與本轄區可持續發展綱要、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、計劃的編制及環境與發展綜合決策;組織擬訂和監督實施重點區域、重點河流污染防治和生態保護建設規劃;組織編制環境功能區劃。
2.組織實施大氣、水體、土壤、噪聲、放射性及電磁輻射、固體廢物、有毒化學品等污染防治的法規和規章。
3.監督管理轄區內自然生態環境保護工作;監督轄區對生態環境有影響的自然資源開發利用活動、重要生態環境建設和生態破壞恢復工作;監督、管理和指導自然保護區以及風景名勝區、森林公園環境保護工作;參與土地利用規劃、旅游發展規劃等與環境保護有關的規劃的審查工作。
4.指導和協調解決本轄區各鄉鎮、各部門以及上報跨省、縣的重大環境問題;依法調查處理或上報轄區內重大環境污染事故和生態破壞事件;解決轄區環境信訪、環境污染糾紛;組織和協調本轄區重點河流污染防治工作;負責環境監察現場管理;組織開展環境保護執法檢查活動。
5.監督實施環境保護國家標準、環境保護行業標準及環境保護地方標準;組織編報全市環境質量報告書;發布全市環境質量狀況公報。
6.組織、監督實施排污申報登記、排污許可證、限期治理、污染總量控制等環境管理制度,按國家規定審批新、改、擴以及開發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(表);組織建設項目環保設施竣工驗收;核準建設項目試產;監督本轄區內執行國家公布應禁止(或嚴格限制)建設的重污染項目名錄;推動清潔生產實施工作;組織、指導城鄉環境綜合整治;負責農村生態環境保護;組織、協調、指導轄區生態示范區建設。
7.負責環境監測、統計、信息管理工作;組織建設和管理全市環境監督網和環境信息網;組織對全市環境質量監測和污染監督性監測。
8.組織、指導和協調環境保護宣傳教育工作;協同有關部門開展環境教育和社會環境宣傳教育工作;推動公眾和非政府組織參與環境保護。
9.承擔市生態環境保護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的日常工作,完成市委、市政府和上級環境保護部門交辦的其他任務。
辦公地址:榆樹市榆西大街南段
辦公電話:0431-83857005
環境信訪舉報電話:0431-83912369
辦公時間:上午:8:30—11:30 下午:1:00—4:30(冬季),上午:8:30—11:30 下午:1:30—5:00(夏季)
負責人:孫傳瑜